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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2020-12-30 16:50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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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http://www.gdls.gov.cn/zwgk/zfxxgkml/content/post_1317876.html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2016)精神,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知》(粤农农函〔202034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有效开展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所有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

  三、主要内容概述

本实施方案以五个方面的内容为主,分别是:主要措施、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主要项目、效益部分

  (一)主要措施

   1.注重主体培育服务,倡导规范化管理。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及经营种类、规模等信息,并将家庭农场注册流程纳入综合服务领域。

   2.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农场综合能力。针对家庭农场规模小、种类多的特点,在原有保障的水稻种植、生猪、黑山羊等三类主要险种上增加家禽类和柑橘类险种,扩大农户投保范围。

   3.聚焦生态产业特色,推动家庭农场创建。将有机稻、有机高山茶、水果(春桔、沙田柚)、禾花鱼等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引导为主导产业,同时强化家禽类养殖力度。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农户主体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二是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 四是坚持因地制宜。鼓励立足实际,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五是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

(三)目标任务

一是强化家庭农场建设能力。争取在2022年全县家庭农场新增120家; 二是规范家庭农场管理能力。实行注册入场“双标”机制,管理能力不达标的家庭农场严格执行注销程序。三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家庭农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及时对接,信息对称,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动态管理模式;四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专项人才、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确保50%的家庭农场主参加过专业培训;五是探索联合经营发展。推进实施家庭农场+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户等经营模式。六是推动品牌建设能力。依托家庭农场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推动我县建立农业特色品牌。

(四)主要项目

一是强化家庭农场发展协作机制。制定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完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管理办法》,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强化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强化用地保障,确保依法依规用地。

三是强化登记和名录库管理。完善家庭农场档案归档建设,做好家庭农场信息统计,确保工商部门数据、农业部门的家庭农场名录库数据及“三资”平台数据相对称。

四是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将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列入到日常培训计划,使家庭农场主逐年分批培训。

(五)生态效益。

一是通过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引导农场经营主体通过持续性经营,发挥新型经营主体作用,拓宽经营渠道促进农民增收产生经济效益;二是引导发展家庭农场+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模式带动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推动产生农业产业优势的社会效益;三是通过示范县创建,鼓励种植、养殖结合方式推动农业结构优化,防止土地丢荒、推动循环生态农业有效发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