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http://www.gdls.gov.cn/zwgk/zfxxgkml/content/post_1328472.html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7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发展
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341号)要求,有效推动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隶属广东省清远市,地处南岭五岭之一的萌诸山脉,位于粤、湘、桂三省(区)结合部,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十三五”期末我县从事农业人口数量3.5万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3887.6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27.3%。农业总产值达到14.39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长38.4%。
我县属距离珠三角地区较远,相对其他县区交通条件较为落后,地势主要以山区为主,耕地以梯田为主,整合难度较大,因此发展规模化、产业化农业有一定局限性。而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模式恰恰弥补了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我县的发展不足和广大农民的生产需求,尤其是近年来,我县坚持将绿色生态作为农业发展理念,通过结合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我县农业“321”工程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家庭农场发展。
截至2019年底,全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有734家,其中经工商注册在营的家庭农场有392家,纳入农业农村部名录库的家庭农场367家。其中省级示范农场4家、市级示范农场14家。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92家,畜牧业的100家,种养结合的121家,渔业的13家,其他类的41家,从业人数达1276人。
(二)主要措施
一是注重主体培育服务,倡导规范化管理。我县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及经营种类、规模等信息,指导家庭农场做好申报程序及日常登记管理、动态管理,将家庭农场注册流程纳入综合服务领域,帮助有意向农户及时了解信息,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及时做好数据对接和摸排工作,确保部门间信息对称,并定期抽查家庭农场经营情况,做好家庭农场动态监管。
二是强化保障措施,提升农场综合能力。将家庭农场负责人作为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等农业培训的重点培训对象,提高农业培训的实用性。针对家庭农场规模小、种类多的特点,我县扩充完善了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在保障水稻种植、生猪、黑山羊三大主要险种稳定不变的基础上,2019年我县增添了家禽类和柑橘类险种,扩大农户投保范围。根据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积极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产业主导力强、规模连片、管理规范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
三是聚焦生态产业特色,推动家庭农场创建。紧紧围绕我县农业生态发展主线,将有机稻、有机高山茶、水果(春桔、沙田柚)、禾花鱼等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引导为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推动以草食动物产业为主的生态化畜牧养殖,加大家禽类养殖力度,如香猪、清远鸡、白鸽养殖,在发展中保生态,在生态中促发展。
二、思想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这条主线,推动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家庭农场在农村经济领域的主导作用,激活农村经济,催生农业发展新动能,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户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鼓励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发展多种类型的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与联合。
坚持规模适度。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实现最佳规模效益,防止片面追求土地等生产资料过度集中,防止“垒大户”。
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家庭农场发展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推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政府对家庭农场的引导和支持。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立足实际,确定发展重点,创新家庭农场发展思路,务求实效,不搞一刀切,不搞强迫命令。
坚持示范引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以示范促发展,总结推广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典型,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质量。
(三)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先行,积极探索和破解家庭农场建设中面临的政策体系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规范、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推动家庭农场由数量增长转为质量提升,经营管理更加规范,经营产业更加多元,发展模式更加多样。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得到巩固提升。
一是强化家庭农场建设能力。以政策为导向,以宣传和扶持为媒介,引导本地农户、返乡人士、创业青年、退役军人等投入到家庭农场创建中,力争到2022年全县家庭农场新增120家。创建5个可复制推广的家庭农场发展典型案例,其中省级2个,市级3个,县级以上的示范性家庭农场比例占全县农业部门名录库家庭农场数量的10%。
二是规范家庭农场管理能力。设立出入场标准,建立明确的入场退场制度,实行注册入场“双标”机制,管理能力不达标的家庭农场严格执行注销程序,完善县域内家庭农场档案归档,实行一场一档制度。
三是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家庭农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确保数据及时对接,信息对称,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动态管理模式。
四是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动专项人才、实用技术的培训力度,提升家庭农场主的业务综合素质,确保50%的家庭农场主参加过专业培训,完善各项政策服务指导,做好金融、农业等领域的政策指引,推动家庭农场机械化、数字化、现代化发展进程。
五是探索联合经营发展。推动家庭农场+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户等经营模式,发挥家庭农场的带动作用和基础作用。
六是推动品牌建设能力。依托家庭农场发展我县特色农业产业,推动农业特色品牌建设。
三、主要内容与项目
(一)强化家庭农场发展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家庭农场培育发展的指导,实行领导责任制,将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年度总结工作。计划制定家庭农场示范县实施方案和完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家庭农场管理办法》,出台关于县级示范现家庭农场认定的有关文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我县家庭农场整县发展。
(二)强化家庭农场培育政策体系。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强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服务能力;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宣传力度,细化土地流转程序指引,引导土地规范流转;强化用地保障,确保依法依规用地。做好金融、保险服务工作,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和构建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保障能力,同时支持和鼓励发展“互联网+”家庭农场,创新销售模式。完善和落实财政和税收政策,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管理规范的家庭农场给予扶持政策上的倾斜。
(三)强化登记和名录库管理。完善家庭农场档案归档建设,做到一场一档,明确家庭农场基础信息、经营台账、土地流转信息和佐证材料的完善。并组织各镇收集相关资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存档。设立入场标准,建立明确的入场退场机制,对计划注册的家庭农场必须同时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农业农村局的标准,必须通过农业农村局审核推荐才能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对于常年经营不善、信誉较差或丢弃荒废耕地、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等有违反国家政策行为的家庭农场,按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注销。农业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实行联动机制,做好家庭农场信息统计,确保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农业部门的家庭农场名录库数据及“三资”平台数据相对称,压实家庭农场管理责任,组织镇一级对家庭农场实行半年制排查,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和发展情况,做好数据更新。
(四)强化示范创建引领。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评定县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申报省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结合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我县农业“321”工程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项目的实施,将丝苗米、高山茶、水果(春桔、沙田柚)、禾花鱼等本地特色农业产业引导为家庭农场发展的主导产业,同时推动以草食动物产业为主的生态化畜牧养殖,加大家禽类养殖力度,如香猪、清远鸡、白鸽养殖,推动家庭农场多样化经营。
(五)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鼓励和引导本地农户、返乡人士、创业青年、退役军人等加入到家庭农场创建队伍中,将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列入到日常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使家庭农场主逐年分批培训。做好日常调查,明确家庭农场日常经营管理所需,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培训,强化培训质量。对青年农场主进行重点培养和创业支持。
四、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省级财政资金使用要求,制定资金使用计划,严禁占用和挪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五、效益部分
(一)经济效益
通过创建家庭农场示范县,促进农民经济收入增收明显,一方面家庭农场经营的多样性,可拓宽家庭农场的经营渠道,提升从事农场管理经营者的经济增收,另一方面通过土地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引领作用,促进农民增收。
(二)社会效益
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激活农村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带动更多农户参与到家庭农场建设中,发展适度的经营规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引导发展家庭农场+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模式,推动新型经营主体联合发展,增强农业产业优势。
(三)生态效益
通过种植、养殖及种养结合等方式推动农业结构优化,充分整合资源,防止土地丢荒、耕地面积减少等资源性资产的流失,推动循环生态农业,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政策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家庭农场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连山分局等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
根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市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对家庭农场的业务指导,组织经营理念较强、综合素质较高相关人员外出考察,积极学习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先进经验。
(三)加强政策支持
鼓励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积极争取上级农业部门的政策支持,对积极参与家庭农场示范县推进工作的家庭农场给予适当财政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营销市场拓展、人才培养引进、农业科技服务等政策落实,营造家庭农场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