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确保资金分配规范,通过组织各镇各单位申报,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复核,经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2027年度中央和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申报入库项目,现进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8日(公示期10天)。对项目安排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到县民族宗教局。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1.国家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2.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股办公室:0763—8734686
3.通讯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7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申报汇总表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7年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申报汇总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9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