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管好用好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常态化帮扶资金,发挥好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山财农〔2025〕64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的通知》(山财农〔2026〕21号)、《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山财农〔2026〕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拟定了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0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共7天。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63-8716929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6室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方案.xlsx
附件2: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方案.xlsx
附件3: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常态化帮扶省级配套资金分配方案.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