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动清远连山产业园区改造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清远连山产业园区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5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连山产业园区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德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邮箱:173774246@qq.com。
联系人:蒋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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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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