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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企业入库指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对象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需及时向当地统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纳入统计部门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范围。“四上”企业是指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纳入国家统计调查体系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限上批零住餐业、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以下是关于“四上”企业入库的标准、申报流程、申报时间及材料的详细指南:

  一、“四上”企业入库标准

  “四上”各行业企业的入库标准(详见表1):    

行业

入库标准

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建筑业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住宿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法人单位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法人单位

  表1:“四上”各行业企业入库标准

二、申报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在地原则到企业实际经营所在地统计部门进行申报,有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按照注册地原则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经县、市、省、国家统计机构审核通过后,纳入国家一套表调查单位统计。

  三、申报时间和审核范围

  月度入库:每年2至12月开展,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在1月中旬;3至12月月度入库申报截止时间为当月5日前。审核范围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上年四季度以后新开业并已达标的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服务业法人单位。

  年度入库:每年10月至12月底左右进行申报,一般分为两批,具体时间以国家统计局通知为准。审核范围为已达标的工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服务业法人单位以及工业个体经营户。  

  四、申报材料

  具体各行业企业入库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地址:吉田镇双龙北路1号县行政办公大楼118室

  联系电话:0763-8718423


  

  附件:

  附件1.规上工业企业入库指引.doc

  附件2.限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入库指引.doc

  附件3.规上服务业企业入库指引.doc

  附件4.资质建筑业企业入库指引.doc

  附件5.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企业入库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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