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 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3.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6.《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市县两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门户网站县交通运输局频道主动公开(http://www.gdls.gov.cn/qylsjtj/gkmlpt/index)、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监督渠道】网站互动(http://www.gdls.gov.cn/hdjlpt)、电话监督:0763-8733327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