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司法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二巡察组于2024年3月19日至7月31日对连山司法局开展了巡察工作。9月1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巡察整改责任落实
根据县委巡察第二组反馈的4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我单位深入开展整改,已完成整改32个,阶段性完成整改2个,建章立制3个,已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一)深刻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巡察反馈意见当作检验工作成效、发现存在问题的契机,不断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促进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从组织上保证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改效果。制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对整改问题逐个落实责任,逐条逐项对账销号,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同时加强督查监督,不定期对巡察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见到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落实整改工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1: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强化制度教育培训,优化议题确定流程,完善会议记录体系,定期反馈执行情况,深入剖析未执行原因并制定纠正措施,强化会议纪律性。目前,县司法局党组已撤销,为确保会议中“第一议题”得到贯彻执行,在县司法局党支部会议和干部职工会议上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存在问题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3:推进法治清远建设工作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针对2019、2020、2022法治清远建设考评排名靠后的问题,县司法局分别于2019、2020和2022年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深入剖析原因,逐一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工作任务,专人负责,当年已完成了工作整改。对于2024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县委依法自治县办分别于5月21日和9月30日召开的相关会议已作部署安排。2024年11月5日开始,县委依法治县办会同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分别对各镇、各有关单位开展督察调研,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并做好2024年法治清远备考工作,争取在2024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取得好成绩。2024年法治建设考核,根据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现已完成对各单位的年度考评。清远市法治建设考评也纳入市委组织部综合考评,不另外单独对县市区考评,我县已按照考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目前考评已结束,考评结果尚未通报。
存在问题4:社区矫正工作监管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要求工作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对社区矫正档案、台账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等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统一规范,通过以训促改、以训提质,全面提升县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2024年至今,收到社区矫正决定机关的相关法律文书,均在收到文书十日内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三是严把请假事由审核关、审批程序操作关和监管措施落实关,对于可预见、非突发法定条件的请假外出,严格要求提前3天提出申请。四是通过日常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认识,使其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思想汇报的撰写,避免抄袭和雷同;同时强化监督和检查,定期检查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对于发现雷同现象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五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入矫的心理健康评估,综合运用心理测试、重新犯罪风险评估等现代手段精准识别与分类社区矫正对象,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型、日常表现、家庭情况等各种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六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告、信息化核查、请假外出、应急处理、每日报告等相关管理制度。2024年连山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
存在问题5:普法宣传方式单一。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爱连山”APP的运营管理;举办多样化的普法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激发公众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充分利用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的力量,开展面对面的普法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4年,共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8场次,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0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小物品10000余份。
存在问题6:“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并建立常态化检查机制,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补齐2019—2022年盖章/签名的资料。
存在问题7: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管护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法治文化公园建章立制和日常保养维护工作。
存在问题8:司法公证质量不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2024年7月4日至5日,公证员参与了省公协组织的线上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培训;2024年10月28日,公证员和助理员共同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传达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惠州市惠阳公证处违规办证情况的通报》。单位分管领导在会议上强调了公证员和助理员必须恪守执业纪律,从一例中学习多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更有效地解决矛盾和纠纷,提升服务质量。有新的警示教育文件,由分管领导召集公法股及全体公证员参加,一起传达及学习,增强警示教育成效。在2019年和2021年,由于使用的是旧的办证系统,系统中没有设置生僻字输入项。当遇到当事人住址中含有生僻字时,电脑无法输入也无法识别。通常的做法是在公证书中用空格代替生僻字,并在空格处手工填写正确的字词,最后在修改的地方加盖公证处的校对章。2024年,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公证处的档案进行检查;2025年第一季度开始,县司法行政机关每季度对公证档案进行检查,确保公证质量。
存在问题9: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短板。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现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股配备2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已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且依照规定参与了上级组织的专业培训。2024年处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均未遭法院裁定撤销。
存在问题10:监督管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力度,定期检查法律顾问的服务记录,及时跟踪和纠正,要求法律顾问每月到村委会服务、每季度开展法治讲座。2024年,5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均能按要求每个月到村开展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法治讲座,按时完善系统录入,及时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
存在问题11: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2025年3月20日,我局已组织新成立的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开展岗前培训;2025年3月13日,我局联合县法院举办了全县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截至2025年3月21日,结合调解员自学内容,各调解员2025年年度培训学时已达20学时。按照我局制定的培训计划,2025年4月-12月期间,我局将继续组织镇、村人民调解员进行年度培训,确保其年度培训累计达48学时;目前,我局已联系供应商为在岗人民调解员重新印制《人民调解员证》,确保其持证上岗。截至2025年3月21日,供应商已完成人民调解员证排版工作,正投入印制流程,待印制完成后即可颁发至各调解员。二是我局已于2024年12月2日发函至公检法、工会及妇联等职能部门,邀请其推荐1-2名专业人士加入人民调解队伍,成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目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专家库成员中已新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妇联、团县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工商联和供电局等11个职能单位的专业人才。三是结合近期我局分管领导带队到7个镇检查指导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的结果来看,各调委会已按要求整理、制作人民调解卷宗,今后将坚持每季度对各调委会开展指导检查,确保调解卷宗完整规范;目前,我局已拟好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初稿并发至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实际自行印发。
存在问题12:法律援助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清远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
存在问题13:对统战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于2024年2月8日,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存在问题14: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15: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核查,吉田司法所上报的2024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均能够反映实际工作和未来工作重点,未存在与往年内容雷同的情况。
存在问题16:违规占用公物。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将“包拯雕像”迁移至连山法治文化公园,并确保所有合同约定的物品均按原合同要求妥善安装与放置。
存在问题17: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禁止使用“白头单”进行入账,所有支付必须凭发票进行;领款人已在签领表上补齐签名;对缺失的签名和公章进行了补充,并添加了签订日期。
存在问题18:采购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不规范的资料,已完成补签和补盖章的工作。
存在问题19: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规范接待流程,确保接待活动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用的审核,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违规接待现象。三是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接待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与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公务接待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公务接待均按文件执行,一函一餐。
存在问题20: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依照财务规定执行。
存在问题21:账务处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存在问题22:违规发放“以案代补”补贴。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11月7日,已对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清退至县纪委监委机关专户。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对“以案代补”补贴审核发放流程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在原有基础上,更新制定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适用对象和补贴发放范围,细化了各类人民调解案件分类规则和补贴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审批流程等,为确保“以案定补”补贴规范发放提供制度保障。
(三)在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23: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至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加庭审活动1次,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
存在问题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6月19日,县司法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讨论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相关规定。
存在问题2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召开支委会16次,书记上党课4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相关记录已经得到补充和完善。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在2024年度的组织生活会中,按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存在问题26:作风建设抓得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二是开展全局性作风整顿活动,强化纪律教育。三是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表现不佳者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跟踪作风建设情况,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存在问题27:“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因机构改革,县司法局党组已撤销,县司法局已将所涉“三重一大”相关事务报县委政法委办公室,由其录入“连山廉洁决策平台”。
存在问题28:日常谈话工作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2024年进行了党内谈心谈话,所有参与谈话的党员和谈话对象都已签名确认。
存在问题29:选人用人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提升选拔过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采取了多种方式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名政工干部参与了两次深入学习活动,深入理解《条例》的核心要义,并将其精神实质应用于实际工作中,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符合《条例》规定。负责政工工作的领导及干部也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了逐条逐句的细致学习,以确保对《条例》的全面掌握和正确执行。
存在问题30:对退休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通过加强教育和宣传,2024年至今,没有发现擅自出境的干部职工。
(四)在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3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杜绝使用白头单,报销需提供发票。
存在问题32:审计整改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一把手不签发票和报销单。
三、对阶段性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存在问题1:重大项目决策不科学,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由于施工方资质不符合规定,原消防验收资料被判定为无效,进而导致财政资金流失42820元,且该损失无法追回。对此,我局将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加强对施工方资质的审查,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2025年2月26日,县司法局与县住建局及县办理不动产办公室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根据最新指导意见,可通过房屋主体安全鉴定替代竣工验收备案,作为确权登记依据。房屋主体安全鉴定费用约需三万元,鉴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经费紧张,计划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安全鉴定资金,并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主楼)和司法业务用房(副楼)进行房屋主体安全鉴定,以该鉴定结果作为对县司法局办公楼确权登记的依据,从而顺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存在问题2: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完成整改。2025年2月26日,县司法局与县住建局及县办理不动产办公室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根据最新指导意见,可通过房屋主体安全鉴定替代竣工验收备案,作为确权登记依据。房屋主体安全鉴定费用约需三万元,鉴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工作经费紧张,计划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县司法局办公大楼安全鉴定资金,并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县司法局综合办公大楼(主楼)和司法业务用房(副楼)进行房屋主体安全鉴定,以该鉴定结果作为对县司法局办公楼确权登记的依据,从而顺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切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目前,该项目正有条不紊的推进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3-8716810;邮政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龙山路31号县司法局二楼办公室。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5年3月26日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政务服务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