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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2025-02-13 17:24 信息来源: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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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以法治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

  我局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分析局机关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研究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落实措施,今年以来共召开会议4次。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法治工作要点,将依法治理、普法宣传等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与民政工作相结合,实行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及下属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全员参与、各尽其责的工作机制。

  强化法治学习,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示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基本法律、民政政策法规和党内法规纳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信访工作条例》《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内容,今年以来共召开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会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支部集中学习法治知识5次。二是着力打造法治民政队伍,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订阅《中国社会报》等报刊杂志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把法制知识学习纳入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内容,通过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与民政业务相关的规章和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法治学习4次。三是增强学法实效。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培训等开展线上学习,扎实组织学法用法考试,每年学法考法达标率均达100%,目前我局共有4人考取了执法证,不断强化民政干部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

  (三)强化普法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一是利用服务窗口开展宣传。在全县53个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及婚姻登记处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积极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利用LED显示屏进行宣传。通过局大门LED显示屏滚动循环播放,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连山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开展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3场,共计近500人参加,增强了群众的婚姻家庭法律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和正确的家庭婚恋观念。四是开展业务培训。今年5月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3场《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培训会,培训人数150余人,通过讲解、普及《地名管理条例》和《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提升了参训人员地名管理工作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四是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居)活动。充分利用春节、“六一”儿童节特殊时间节点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2024年以来我局联合各镇社工站社工共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2场,派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是注重集中宣传。通过组织社工入户、派发宣传手册、现场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社会救助政策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41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在政府、村(居)委会政策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同时认真解答关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相关政策问题,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社会救助业务动态、工作流程、服务指南、政策措施等内容,将社会救助宣传和民政执法活动置于各项管理制度的规范之中,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六是注重节点宣传。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华慈善日以及清明节、七夕等重要节点,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拍摄宣传视频等方式,重点宣传《殡葬管理条例》《慈善法》及《安全生产法》等内容,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率。今年我局组织拍摄的9.5中华慈善日宣传视频线上通过连山发布线下通过县城街道大型屏幕进行播放。

  )抓好退役军人政策落实,大力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升法治意识。组织县、镇、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参加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共9期88人。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二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就业招聘会现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退役军人宣讲解答有关优抚、安置、权益维护、就业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日常工作中,根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走访慰问、设置宣传展板、现场或电话解答问题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政策,今年以来,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约3000份。三扎实帮扶解困。帮助3名退役军人申请通过省级应急救助7.49万元;帮助10名退役军人申请通过清远市退役军人关爱救助金4.5万元;为38名退役军人发放困难临时补助6.30万元;为29名优抚对象发放医疗救助5.05万元。四是抓好尊崇优待。为全县各类优抚对象612人发放抚恤定补金403.33万元,办理审核农村籍年满60周岁退役士兵生活补助8人,受理核查“两参”身份16人,1人通过;组织开展好春节、“八一”期间的走访慰问,全县各镇各单位走访慰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4071人次,送上慰问金(含慰问品)69.543万元,举办春节、“八一”座谈会,共65场1263人次;组织17名优抚对象于到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短期疗养;帮助17名困难退役军人申领了防癌抗癌保险;发动爱心人士捐助 8.81万元,为1186 名退役军人购买 69 元基础版清远惠民保。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退役军人达飞志愿服务队开展了退役军人优抚政策宣传、乡村振兴志愿、百千万工程、绿美连山志愿服务活动,累计99场659人次。六是着力推进信访和矛盾纠纷化解。2024年,我县没有发生退役军人到市赴省进京上访情况,初步实现“零上访县”目标。

  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有序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依法普法和健全社会救助工作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保证,形成强大的整体推进合力。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清远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生活状况评估认定办法》等政策要求,严把申请、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五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依法依规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出机制,实现“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截至2024年11月,全县城乡低保对象保障1094户245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068.4542万元;全县纳入特困供养人员共695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955.1408万元;经申请实施临时救助共119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6.1292万元。

  )稳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目前,我县正常运行养老机构共5间,其中4间镇级敬老院,1间县社会福利院,全县养老机构入住老人50人,机构养老床位150张,其中护理床位92张。全县养老机构均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依法依规按标准开展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改造提升工作,为全县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严格执法程序,推动民政执法规范化

  1.切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通过政府官网、国家“互联风+监管”系统和连山社会组织信息网及时公示公开执法人员名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等,规范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并做好事后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把“双随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提升服务效能。为切实做好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我局印发《连山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县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4家待查对象名单,并在《执法人员名录》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实地检查,检查通知及检查结果均在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落实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加强对救灾资金、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民政政策落实情况、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

  )强化基层治理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村规民约有关工作的通知》到各镇,明确了把乡村绿化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边界地区的村委会把创建平安边界建设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的工作要求和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目前,我县49个村委会均已按照要求把乡村绿化的相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并完成上墙;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做好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工作,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水平,推进村级民主理财、民主决策、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有效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三是指导各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清远市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事项清单目录》开展工作,明确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

  规范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决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听取公众意见风险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结果公示等制度,从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对涉及项目建设,党建工作、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民主审定程序。强化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规范完善依法工作。通过完善社会救助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社会救助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做到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加快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我局与广东广山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聘请欧书美律师担任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聘请期限为3年,并由我局支付聘金,切实落实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

  )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研究重大事项。二是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办事等公开制度,重新梳理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采取大厅公开和政府网络公开等方式,不断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对我局预决算、民政业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和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指导村(社区)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办好村务公开示范点,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十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审批服务

  目前,全县困难群众可利用“粤省事”平台,通过网络及时提出社会救助申请,实现了“掌上办”“指尖办”特困人员、低保、临时救助和低收入社会救助申请预约、办理查询等工作。全县7个乡镇均建立社会救助窗口,所有社会救助事项由社会救助窗口统一受理。我局的服务事项为104项,其中,公共服务45项、其他行政权力10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给付11项、行政许可27项,均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以及办理我局相关业务。一是做好广东政务服务网相关事项维护,依据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目录,对照省厅事项、审批材料等,逐项对照检查和更新,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和标准化。二是做好编目信息完善及挂接工作。三是依法审批办件,严格按照审批工作流程及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依法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024年以来共办理社会组织注册登记2项,注销登记1项。同时,我局严格按照社会救助审批工作程序办理好社会组织、社会救助、殡葬管理、慈善、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审批工作。

  十二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民政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为民服务能力。一是认真做好养老机构的许可与运营服务,积极做好殡葬事业单位服务。二是及时受理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确保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强化“专精细实”优良作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整治以及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遗体和骨灰规范处置排查整治、殡葬业务档案规范管理整治等行动,切实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十三)严把文件审查关,确保文件规范

  一是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向县法治局送审和报备。三是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经查,我局暂无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

  十四)健全矛盾化解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通过建立健全矛盾化解、排查调处等相关制度,严格落实来信来访事项办理流程,使我局收到的群众诉求及信访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化解,进一步遏制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我局收到12345网上咨询3件,已全部办理完成,办结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目前,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执法队伍水平仍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虽能积极学习法律知识,但与专业化、系统化的要求还有差距。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新颖、受众不够广。三是社会救助服务对象人数多,范围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紧缺,民政执法力量薄弱,换人频繁,业务培训不足,执法程序尚不完善,执法人员法律业务水平有待于提高,日常法制普法宣传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衔接尚不够好,工作开展不够深入,容易引起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着力开展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

  )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继续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形式,推进民政行业学法用法,推进全体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开展“线上+线下”多样法治宣传活动,利用清明节、9•5中华慈善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民政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抓好行政许可等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工作内容。

  做好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一是认真指导村、社区开展好村(居)务公开,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作用。坚持按时督促检查,促进公示内容更加全面。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在重大决策、项目的实施、财务开支等方面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保证村级各项事务公开公平。二是加强民政社会事务服务能力。严格按要求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行重大事项、合同和决策集体讨论和研究制度。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清单,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继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