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
一、出台的背景
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坚持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联动,以提高技术、能耗、排放等标准为牵引,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二、政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一般应当规定有效期。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暂行、试行的不得超过3年。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七大点:
(一)指导思想。出台本实施方案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出台本实施方案工作目标。
(三)内容措施。本实施方案具体扶持政策补助条件要求。
(四)实施对象。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废弃物循环利用。
(五)规定实施标准。为本《方案》规定的实施对象规定相应的标准措施。
(六)政策保障。本实施方案落地实施的基本保障。
(七)实施期限。说明了《方案》的施行时间。
四、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该《方案》实施具体事项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负责解释,联系人:谭瑶,联系电话:0763-8716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