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修订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山府办函〔2022〕27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修订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实施,2022年4月15日印发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山府办函〔2022〕27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反映。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