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19〕238号)的要求,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库大坝2019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各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9年3月20日
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粤水运管函〔2019〕238号)的要求,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库大坝2019年度安全责任人名单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各有关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防汛抗洪的各项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务局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