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招募公告(第二期)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1〕88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建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府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镇、村电商服务站的建设步伐,夯实我县电子商务服务基础,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打通“农”“城”最后一公里,实现“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推动农村信息化发展,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助力百姓增收。现计划面向全县范围招募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站点合伙人,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人员来报名。

一、招募计划

在连山行政区域内,招募7个镇级;49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站点合伙人。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专职从事电商人员以及淘宝、京东、拼多多、邮乐购、农村地区有志于农村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企业/合作社负责人等。

(二)招募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自主经营的产业或店面,没有外出务工意向;

3、愿意为农村建设作贡献,将农村电商作为长久事业来经营,积极主动,服务意识好;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熟悉当地村民与产业情况,在当地有较好口碑及人际关系;

5、懂得电脑基础操作,能够熟练打字,懂得使用网络聊天工具,有网购经验。

6、能积极参加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举办的站长培训,能配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做好电商相关公共服务。

7、专职从事电商人员以及淘宝、京东、拼多多、邮乐购、农村地区有志于农村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等优选考虑。

8、已组建的25个镇村电商服务站点不再报名,详情请拨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763-8738234。

三、站点选址要求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备长期运营能力;

(二)地点需位于村民日常活动集中区(农村商店、村民活动中心、村民自住房等);

(三)优先考虑村点超市、小卖部、合作社、卫生所、移动/金融代理点、土特产分销点、快递服务点地方;

(四)原省级电子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站点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择优选择。

四、政策扶持

(一)免费提供门头招牌,并根据门店的实际情况配置相关设施用于服务站日常经营;

(二)可获得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帮销支持和扩展网络销售渠道;

(三)免费为电子商务服务站长提供业务培训、电商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运营管理等各项服务;

(四)授权经营当地的快递收发,电商站点建成后,帮助本地村民收发快递,每天快递分配给该村的电商站点,由站长进行本村内快递派送。

五、报名

(一)报名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连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报名方式。材料(按招募条件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签字或盖章,一式份报送,地址: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县汽车客运站侧三产融合中心二楼),邮政编码:513200,联系人:唐紫倩,联系电话:0763-8738234,申报材料电子文本发至电子邮箱478008803@qq.com。

六、联系方式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三产融合中心二楼

联系人:唐紫倩         电话:0763-8738234

    

    附件:连山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信息申请表.docx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