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4月2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卫生局反映。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2〕133号)精神,根据清远市卫生局《关于制定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具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卫〔2013〕19号),我县决定在2013至2016年,用4年时间在全县开展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以健全村级卫生机构,完善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体系,改善我县农村卫生基础条件落后的现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以村卫生站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为重点,合理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满足全县农村群众的防病治病需求,为保健康、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按照合理配置、精心设计、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的建设思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方式以新建和改建为主,力争到2016年,完成46所农村卫生站的房屋建设任务。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缩小区域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差距,实现人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机构
(一)除成立县领导小组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外,县卫生局会同财政局也要成立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的图纸设计、工程跟进、指导、督促、协调、验收等日常工作。
(二)各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卫生院长、村委书记或主任为成员的组织工作机构,并制定详细的建设方案,具体负责本镇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的组织与领导,确保如期完成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任务。各村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实施农村卫生站建设工作,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资金筹措(详见附件1)
全县共有46所卫生站的业务用房纳入标准化建设,每站建设资金预算需10万元,共需资金460万元,其中省、市级财政配套346.42万元(2013年129.42万元、2014年70万元、2015年70万元、2016年77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13.58万元(2013年20.58万元、2014年30万元、2015年30万元、2016年33万元)。
五、建设标准和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县医院、县中医院、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的“村卫生室建设指导意见”,通过新建、购买、租赁等方式解决业务用房。新建业务用房标准为每站60㎡,每站建设资金预算10万元。
(一)房屋建设。
1.房屋结构:卫生站房屋建设以砖混结构为主,基础用C20毛石混凝土垫层,垫层上倒180×400mm圈梁,有条件的可用框架结构建设。
2.房屋设置:根据各地地形实际,设计卫生站房屋建设平面草图。卫生站业务用房不得少于60㎡,设置诊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疫苗接种室),四室独立、分开。有条件的还要增加医生值班室、厨房和卫生间约10㎡的面积,房屋总面积要达到70㎡左右。卫生站原则上独立建设,若因用地限制,与村委会同属一幢办公楼的,要保证卫生站用房面积不少于60㎡。
3.墙体、楼板厚(强)度:承重墙砌180mm,非承重墙砌120mm;楼板厚为100mm,所有梁、柱、板混凝土不少于C20强度等级;天面加飘檐600mm。
4.外墙、天面装修:用1∶3水泥沙浆打底厚200mm,面贴墙砖或马赛克;天面用5%防水粉掺入1∶2水泥沙浆铺面厚20mm,用水泥油光面,面上垫隔热层。
5.室内装修:治疗室和卫生间贴白(灰)色墙砖到天花,其他业务用房和厨房墙砖不底于1.2m,楼梯间、值班室等未贴墙砖的墙脚贴200mm高踢脚线,未贴墙砖的墙面全部刮塑并涂环保ICI防水漆,地面铺防滑地砖。另外,治疗室和厨房按实际需要设置工作台、案板、洗手池等设施,并贴白(灰)色墙砖。
6.门、窗制作:除屋内房间安装实木门(假洋门)或不锈钢门外,大门安装防盗门,卫生间安装铝合金门,若是装木门的,其门框宽度与墙体厚度相平整,并在门框与墙体间装10×100mm门套板,门叶、门框等刷环保木漆;所有窗户要安装不锈钢防盗网。
7.化粪池规格:按环保三级化粪池要求建设,原则上以2m×1.2m×1.2m(长×宽×深)的规格为准,池内用1∶2水泥沙浆打底,水泥油光面,池面用预制板密封。
8.材料标准和要求:所有建筑和装修材料要用国家验证合格产品,其中墙地砖用优等品,排水管用加厚联塑pvc管,钢材用韶钢产品,砌墙用红砖,沙子用河沙。
9.其他要求:村卫生站房屋建设原则上由镇政府、村委会和卫生院商定有资质的工程队承建,村委会作为甲方,与工程队(乙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包括附属工程在内全部造价由甲乙双方商定。
(二)基本设备。
村卫生站要具备电脑、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体重磅、诊桌、诊椅、出诊箱、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药品柜、紫外线灯、有盖方盘、贮物槽、消毒缸、镊子、止血钳、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资料柜、健康教育宣传栏以及开展诊疗科目应具备的其他设备。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3月中上旬,县卫生局组织召开全县镇、村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动员会,传达市推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会议精神,启动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学习《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我县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相关医改文件精神。
(二)建设阶段:各镇、村要按照附件1安排的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原则上每年建设的任务要求在当年的11月前完工,并申报验收。村委会负责工程建设期间包括安全生产在内的日常监管工作;县卫生局和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工作组对工程质量等进行指导和督查,确保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三)验收阶段。县卫生局、财政局按照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以及《连山县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程验收表》(附件2)程序,在12 月10日前完成当年卫生站建设验收工作,每完成建设1所验收1所,并交付使用。对验收达到标准的卫生站,按差异化配套机制由市、县两级财政补助建设资金10万元,其中市财政7万元,县财政3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性。
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是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农村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对于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按期完成。
1.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是实施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工作量大、时间紧、涉及面广。因此,各镇村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职责,明确任务,高度重视各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按期完成。
2.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由所在村民委员会牵头和实施,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站,杜绝一村多站,避免因重复设置造成资源浪费。
3.县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建设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农村卫生站建设的监管。农村卫生站达不到标准的,县卫生行政部门不予验收和年审。
4.各镇要确保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对挪用、截留专项资金的,要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5.除属卫生院(原卫生院分院和下伸点)产权的房屋(含土地)由所在镇卫生院所有外,产权属于村集体资产的,由村委会所有,但与卫生院签定协议,永久由卫生站使用,村委会在不通过镇卫生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置或变更。
附件:1.连山县2013-2016年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和资金安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