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清远连山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明确清远连山产业园区投资流程、准入标准及各方权责,提升投资管理水平,吸引优质项目入驻,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我中心起草了《清远连山产业园区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26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连山产业园区项目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的反馈意见。欢迎广大市民参与讨论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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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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