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现严格执行文件出台前的规范程序,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三十天,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6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8月30日前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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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63-8738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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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县级资金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