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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黎 琼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外事、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险、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联系县侨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县老促会。
个人简历
黎 琼,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大学,在职硕士,中共党员。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