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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黎 琼
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外事、信息公开、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供销、电子商务、卫生健康、民族宗教、妇女儿童、现代农业产业平台、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等方面工作。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联社、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大健康产业发展中心。联系县妇联、县侨联、县红十字会。
个人简历
黎 琼,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大学,在职硕士,中共党员。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