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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农业植保和中草药初加工设备采购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4-07-10 10:12 信息来源: 福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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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助力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广州市花都区花山商会向我镇捐赠40万元人民币。结合捐赠方意愿和我镇产业发展实际,现需采购农业植保和中草药初加工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参与,现将采购需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农业植保和中草药初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

  三、采购数量:1项

  四、资格(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有该项业务经营范围资质和资格法人单位;

  2、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合法销售途径的原厂全新合格产品,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2.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提供的货品应满足行业的要求标准。

  3.供应商须负责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设备、配件、材料和所有相关的费用,负责运输、安装、调试并接受采购人组织的验收,承诺仪器类货物满足1年的质保期,在质保期限内的保修、维护、上门技术指导服务和系统免费升级服务等。

  六、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邮寄或者现场方式进行报名。请有意合作的供应商将符合上述采购要求的货物报价单、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售后服务方案等相关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五份邮寄或送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办公楼2楼,乡村振兴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下午5:30前,联系人:唐杨霞,联系电话:13653001402。

  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方要求,如期供货完毕。逾期未能交货,采购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

  3.交货地点:由成交人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付款方式:乙方(成交人)交货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甲方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足额落实专项物资经费,及时按照乙方中标单价和实际发货数量付清所有货款。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付款手续所需要资料。

  七:评审方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供应商


  附件:采购清单.doc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