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于2024年6月15日凌晨零时正式启用9套闯红灯电子监控设备,现向社会公示,具体如下:
一、抓拍4种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具体如下:
(一)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
(四)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
二、设备设置地址,具体如下:
(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G234国道2884KM+450M至2884KM+550M(二广高速小三江出口路段),共3套;
(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G234国道2862KM+250M至2862KM+350M(二广高速福堂出口路段),共3套;
(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G234国道2805KM+550M至2805KM+650M(二广高速太保出口路段),共3套。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安全通行,文明礼让行人。
特此公告。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