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蒋*文原民办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审核通过符合条件(年龄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蒋*文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明材料。单位异议要求盖单位公章,个人异议要求署明异议人真实姓名及电话等,口头和电话异议、单位异议未加盖公章、匿名异议、逾期提出异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63-8732391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监察股
邮政编码:513200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