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工作结果的公示
根据《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山农农函〔2022〕14号)要求,按照村级推荐、镇级审查、县级审核确认的工作程序,第二批拟认定学法用法示范户12户,现将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示范户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12至9月19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邱越
联系电话:0763-8716555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政务服务中心5楼50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3年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第二批名册.wp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