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清远市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分工方案》《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第二批)的公告》有关工作要求,参照清远市的做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委依法治县办草拟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谏言,相关意见建议请于9月11日前通过信函或电话方式回复。(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双龙路司法局二楼依法治县办,电话:8716820)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行政处罚权调整由乡镇实施事项目录(第二批).et
中共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委全面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