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清远市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导向目录(2023-2024)》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业:
根据《清远市引进培养高精尖缺人才的若干规定》(清人才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清远市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导向目录(2023-2024)》(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导向目录》是清远市实施认定和引进培养高精尖缺六类人才等人才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我县近两年招才引智工作重点方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研究,做好填报工作。
二、列入《人才导向目录》对象,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以上职称、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表现优秀。在填报“人才需求表”时,请对人才需求按紧缺程度进行排序,将最紧缺的需求排在前面。
三、各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审核、汇总下属事业单位(含本单位)的人才需求表。各企业直接报县人社局。
四、人才需求表的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于6月6日前报送县人社局事业股,盖章扫描件需主要领导签名。其中企业的人才需求表请用U盘拷贝至县人社局事业股(劳动大厦6楼),机关事业单位的人才需求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后发送到事业股党政机关政务邮箱:lsrsj_syg@gdqy.gov.cn。
联系人:韦倩,电话:0763-8718980。
附件:1.清远市2023-2024年度高精尖缺人才需求表(机关事业单位).xlsx
2.清远市2023-2024年度高精尖缺人才需求表(企业).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