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2年家庭农场主外出培训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6 号)精神,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申报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341 号)要求,有效推进我县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强化家庭农场示范创建工作,我局于2022年5月6日至13日期间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高水平的培训机构单位,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基础上,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认定的原则,评选出1家培训机构,结果如下:
拟定“广东省农科院彩田农业科技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县本年度家庭农场主外出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工作日实名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发展改革股反映。
联系电话:0763-8716555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