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安排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通知》(粤财行〔2021〕160号)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5015万元,结合各镇2022年度项目申报情况,我局对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项目进行了安排,按照《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行〔2019〕177号)有关规定,现将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向县民宗局反映。
联系人:欧阳彬;联系电话:0763—8734686
邮寄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县政府办公大楼6楼621室
附件1:2022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安排计划表.docx
附件2:关于2022年度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安排计划的说明.doc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