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扣物品处理的公告(二)
2020年6月30日,本机关在小三江镇登阳村委会加田河铁厂背后河道管理范围内依法暂扣涉嫌非法采砂的抽砂机(汽油式)2台,由于当事人逾期未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请以上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我局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本单位将依法对上述暂扣物品进行处置。
特此公告。
附:涉嫌违法物品图片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童心街1号
联系人:韦光康、陈房金
联系电话:0763-873663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0年12月15日
涉嫌违法物品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