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省应急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在安全生产领域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激励全省上下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授予40个单位“2018-2020年度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80名同志“2018-2020年度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其中,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获“2018-2020年度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