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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近期重点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XSJ-01-01至XJS-01-03地块)》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近期重点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XSJ-01-01至XSJ-01-03地块)》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近期重点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XSJ-01-01至XSJ-01-03地块)》;

  2、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3、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共30天;

  4、公示方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ls.gov.cn/)、现场公示;

  5、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可登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ls.gov.cn/)查询或直接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连山吉田镇鹿鸣东路林业大楼)206室咨询,咨询电话0763-873807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9日



  一、规划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小三江镇乡村振兴,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同时也为更良好的衔接周边自然环境,保障开发建设与环境相协调,拟降低小三江花海温泉三期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强度,因项目地块所在现行控规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规划控制指标均与后续发展意向不匹配,故需开展《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近期重点开发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XSJ-01-01至XSJ-01-03地块)》工作。

  二、调整范围

  本项目调整范围共3个地块,位于小三江镇田心村东南侧,范围东、南至现状林地,西、北至现状村道,规划面积共2.56公顷(38.40亩)。

  三、调整内容

  本次控规调整结合后续地块的发展意向,将现行控规XSJ-01-01至XSJ-01-03共3个地块合并为1个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广场用地(070102+1403),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0-1.1,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36米,配套建设1处居民健身场所、1处垃圾收集点、1处公共厕所。



  附件:

  1.区位图

  2.调整前后土地利用规划对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