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村〔2022〕66号)要求,按照农户本人自愿申请,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政府(街道办)审核,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现将我县2024年度享受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5天(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9日)。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危房改造对象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举报电话:0763-8718082,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纳入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名单.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