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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表时间:2024-07-08 11:21 信息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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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决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源矿业有限公司

(山)应急罚〔2024〕6 号

缺乏警示标志,缺少监测装置及通信电话等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给予人民币 60000 元(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