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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表时间:2024-05-24 10:53 信息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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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主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处罚决定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林志军(山)应急罚〔2024〕3 号未组织安全有效的作业流程(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人民币 46778 元(肆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0日
2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石龙头加油站(山)应急罚〔2024〕4 号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卸油区、油库)无安全警示标志(无禁止烟火、禁止拨打电话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
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祥加油站有限公司(山)应急罚〔2024〕5 号油罐区静电消除装置线路相缠绕接驳、绝缘工具缺少定期检查记录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