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林志军 | (山)应急罚〔2024〕3 号 | 未组织安全有效的作业流程(未按法律法规规定组织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对现场安全管理不力。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决定给予人民币 46778 元(肆万陆仟柒佰柒拾捌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0日 |
2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石龙头加油站 | (山)应急罚〔2024〕4 号 | 较大危险因素场所(卸油区、油库)无安全警示标志(无禁止烟火、禁止拨打电话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 |
3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祥加油站有限公司 | (山)应急罚〔2024〕5 号 | 油罐区静电消除装置线路相缠绕接驳、绝缘工具缺少定期检查记录等。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决定给予人民币 1000 元(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