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表时间:2023-11-30 10:28
信息来源: 福堂镇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决定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莫** | 山福府罚决字〔2023〕第41号 | 莫某在2022年7月到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山场进行砍伐作业,所砍的木种为杉树,经鉴定,超证采伐面积3.2亩,杉木蓄积19.2528立方米,出材13.5立方米(详见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2024年5月31日前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1464株)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0日 |
2 | 莫** | 山福府罚决字〔2023〕第42号 | 莫某在2022年7月到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山场进行砍伐作业,所砍的木种为杉树,经鉴定,无证采伐面积3.2亩,杉木蓄积18.6656立方米,出材13.1立方米(详见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2024年5月31日前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1392株)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0日 |
3 | 莫** | 山福府罚决字〔2023〕第43号 | 莫某在2022年8月到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山场进行砍伐作业,所砍的木种为杉树,经鉴定,无证采伐面积3.2亩,杉木蓄积19.1040立方米,出材13.4立方米(详见新联村委会彬雅村苦竹冲采伐林地林木鉴定书)。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据《广东省林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责令限期2024年5月31日前补种滥伐株数3倍的树木(即1412株)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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