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强化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查处了一批知识产权违法案件,营造了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助力增强我县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保护水平和能力。
案例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超市经营假冒专利产品案
2023年7月14日,执法人员依法对某超市进行日常检查,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待售“某牌五香瓜子”1包,外包装上标示“本包装外观设计已申请专利”。执法人员现场通过“粤商通APP”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对专利号进行查询,发现在“粤商通APP”专利审查信息查询系统无法查到相关信息。经函证,该瓜子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已经终止。
当事人经营假冒专利的产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假冒专利的产品的违法行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某商场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2年10月26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场实施现场检查,在其经营场所货架上发现有待售的“西凤御藏酒”,且无法提供上述“西凤御藏酒”的进货单据和“西凤”的商标注册证书及相关授权证明材料。经商标持有人鉴定,当事人经营的“西凤御藏酒”为侵犯注册商标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当事人已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