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府告〔2025〕21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补充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需征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禾联村、小三江镇田心村、福堂镇新联村、永和镇永联村、太保镇保城村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对征收土地情况补充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禾洞镇禾联村下林经济合作社、小三江镇田心村田心经济合作社、福堂镇新联村革一经济合作社、福堂镇新联村革二经济合作社、福堂镇新联村革六经济合作社、永和镇永联村龙头经济合作社、太保镇保城村旧城第一经济合作社(详见公告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0.5451公顷(8.1765亩)。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日。
五、其他事项
截止本补充公告发布之日,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仍处于征收土地阶段。
专此公告。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0日
粤公网安备 441825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