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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763-8716228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成员

局机关领导分工等

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局机关主要职责等

3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设置情况、主要职责等

4

部门文件

本单位各类公开文件

局各相关股室

5

行政执法

县本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文件

承担相关职能的股室

6

办事指南

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公共服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设定依据、基本信息、受理标准、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咨询监督信息等

承担相关职能的股室

7

财务管理

部门预决算

年度部门预算、部门决算情况

信息化与财务股

三公经费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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