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广东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卫〔2021〕1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统筹做好新时代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持续推进中医药(壮瑶医药)创新发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新时代中医药工作,对全县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进行指导,研究促进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壮瑶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黄常雄 县委副书记、县长
召 集 人:赵秀萍 副县长
副召集人:韦坚俊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李银娇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李先觉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唐 慧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覃慧华 县教育局主任督学
黄 雄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覃自锋 县财政局副局长
莫崇誉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任艳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冀世惠 县医保局副局长
陶晓敏 县统计局副局长
周 明 县林业局副局长
莫艳丽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房小钰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傅克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承担,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