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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学校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学习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

2

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3

学校传染病与常见病防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4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5

学校饮用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6

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及监督协管服务

中小学校及高校、中小学校(2014年以来没有开展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的全部中小学校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7

 

 

 

 

 

 

 

 

 

 

 

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游泳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含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集中空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9664)、《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

《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GB 9669)、《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GB 9670)、《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GB 967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等。

 

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含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集中空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9

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及空气质量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含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集中空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1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含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候车(机、船)室、集中空调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生健康局

11

 

 

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城市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

12

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乡镇情况

城市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13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城市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14

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城市集中式供水、农村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15

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进口涉水产品、限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

16

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进口涉水产品、限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17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消毒后出厂的餐饮具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

18

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

疾控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第五十三条

19

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50%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0%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5%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消毒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20

消毒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案件查处

50%第一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0%第二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25%第三类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1

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医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医院(含中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十条;《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

22

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采供血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一般血站、单采血浆站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献血法》第四条;《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三十条;《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

23

放射诊疗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放射诊疗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八十七条;《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

24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国家随机监督抽查

放射诊疗机构(含中医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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