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依法行政办的指导下,将推进医疗保障领域法治工作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发挥法治对医疗保障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我县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对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文件,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主要成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领导,抓实抓细法治建设工作。
1、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筹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工作方案,分析查找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不足之处,对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逐一对标对表,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把每一项工作分解到每个相关股室,落实责任人,强化责任担当。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一是强化学习宣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形式,推动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二是强化重点突破。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关键环节和任务举措,结合医保工作实际,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满意度。三是扎实宣贯新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断提升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知晓率。
3、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职责,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全体干部学法,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4、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全局干部职工切实履行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内法规权威的义务,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深化医疗保障服务。
1、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省医保局救治保障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及清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积极开展扩面征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府办〔2010〕76号)、《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清府办〔2014〕4号)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继续全面实施全民医保政策,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层次保险框架并调整了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待遇。2021年参保总人数是109827人,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94315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15512人。
3、继续推进药品、耗材集团采购工作。截止2021年10月底,全县医疗机构参与第一批省集采,国家集采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第一批国家集采延续、第三批国家集采延续申报约定采购量共计779.10万片。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情况:广州平台采购金额:118.3022万元,省平台联盟采购区:85.0372万元,省平台耗材采购项目:433.3160万元,线下采购:504.5061万元,广州平台医用耗材订单合计金额:174.1484万元。药品、医用耗材电子集中平台采购工作的实施,通过政策层面的设计来充分发挥药品集团采购降药价问题,全面提升我县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努力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不断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4、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加快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大力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减少群众跑腿,实现应保尽保,应报尽报。
(1)推进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顺利上线。清远市于2021年3月18日正式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上线完毕,参保人可凭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进行就医登记和“一站式”结算医疗费用(含住院、门特、普通门诊)。
(2)医疗救助入户核查全覆盖。2021年1-10月,全县“一站式”救助特殊人群16010人次,医疗救助金额316.46万元;共收到因病致贫困难群众个人向县医保局提交申请43人次,实地入户核查43家次(其中有3人长期外出,进行电话随访),审核医疗救助金额为132.13万元,有效发挥了医疗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减少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发生。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定点医疗机构“三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医保局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一是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召开我县定点医疗机构“三假”(假病人、假病情、假发票)专项整治动员会。同时,下发《“三假”整治分布数据》,要求各医疗机构对照数据认真自查自纠,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整改落实。二是开展专项检查。 县医保局到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三假”专项整治督查。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违法用药情况和是否存在挂床住院的情况,调取2019年和2020年的药品和耗材进销存数据。截止10月,对全县11家定点医疗机构共开展了41家次抽查、督查。共退回医保基金账户金额134181.72元。
2、扎实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工作。一是召开动员部署会。部署安排连山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各时间节点重点工作。二是多措并举,加强宣传力度。通过LED屏轮播欺诈骗保案例宣传片,连山发布、连山政府网等媒体发布《条例》内容,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小册子等不同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三是组织召开《条例》培训班。4月21日,县医保局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基金监管工作会议暨“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业务培训班。据统计,全县《条例》宣传学习培训班共组织召开了14次。四是举办现场宣传活动。4月29日,县医保局在凯旋门广场举办“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纪念礼品2000多份。
3、加强智能监管。依托现有的“医疗保障智能监管子系统”,对全县医疗机构、协议门诊开展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是否存在违规行为进行智能监控。
(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1、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执法过程信息全程记载,年度执法情况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截至10月底,共进行了3次行政检查材料公示。聘请法律顾问,指导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2、建设高素质医疗保障法治工作队伍。要求全体干部学法、知法、懂法,掌握宪法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医疗保障工作,2021年全体干部已完成学法平台的学习和考试。我局现干部取得执法证有2人,全局持证率为40%。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强国掌上平台,持续强化全体干部的法治思想。
3、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建设公开阳光医保。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医保政策信息,为建设公开阳光医保,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发挥积极作用。
4、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普法宣传进农村、进农户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6月3日,县医疗保障局到福堂镇梅洞村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民法典》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派发宣传单、讲解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现场群众宣传医保政策、民法典,共发放了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认真学法、真正懂法、准确用法、自觉守法。
( 五)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时发现问题。对群众来函来电投诉举报事项均依法记录、妥善处理、及时回复、汇总分析,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医保监管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截至目前受理12345政务热线9宗,按期答复率100%。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0条,办结10条,办结率100%。接待群众来访12人次,解决群众反馈问题12件,做到事事有回音。
二、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虽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无精通法律专业的人才。二是执法队伍人员少、缺乏执法经验,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须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县医保局将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要求,推进新时代医保改革发展。
(一)加强依法行政。一是进一步按照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药品耗材采购工作、医疗价格监管、医保待遇结算等工作。二是推进医保互联网+监管工作。完善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继续做好医保智能监控工作。
(二)加强法治宣传。拓展宣传途径,加强宣传力度,注重将网络平台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工具作为新时代宣传的重要载体,全面展示医保法治工作特色亮点,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力争医疗保障法治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全县百姓带来更多高效、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工作迈上新台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