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证明名称 | 设定依据 | 办事单位 | 证明用途 | |
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 效力层级 | ||||
1 | 村医疗机构拟聘用证明 |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十三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 | 行政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 证明我省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申请人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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