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我局同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中心卫生院申请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校验,现予以公示:
申请机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中心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卢爱军
主要负责人:卢爱军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
申请项目:母婴保健技术
许可项目:助产技术、终止妊娠手术、结扎手术
特此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健康股反映。电话号码:871888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