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卫公〔2020〕5 号
根据申请人提出的设置医疗机构申请,县卫生健康局拟同意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申请,现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连山志瑜口腔诊所
医疗机构设置单位: 连山志瑜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拟设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口腔
拟设医疗机构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邓远鑫商住楼首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拟设连山志瑜口腔诊所以上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0时开始至期2020年12月24日10时止(公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来信请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108号卫生健康局,邮编:513200;联系电话:0763-8716011。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