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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连山水库大坝及中型堤防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政府关于压实小型水库责任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小型水库责任人履职工作,开展2025年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检查等系列工作,加强水库防汛度汛安全管理,保障水库大坝安全运行,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试行)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办运管函〔2020〕209号)及清远市水利局关于落实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工作的通知(清水建管〔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连山水库大坝及中型堤防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公示。


  

  附件:2025年度连山水库大坝及中型堤防安全管理“三级责任人”及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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