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5〕131号)提出“地方各级政府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的要求,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县城2023年第一季度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如下:
一、供水厂出水水质监测:
监测点地址:石龙嘴水厂
采样单位:清远市清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清远市清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指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游离余氯、二氧化氯、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镉、铬(六价)、铅、汞、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三氯甲烷、亚氯酸盐、氯酸盐、铝、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测结果:所检指标均达标
二、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
监测点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楼、吉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大楼2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警察大队办公楼1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档案局办公楼1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供销社办公楼2楼、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幼儿园饭堂、连山民族中学饭堂、连山中学饭堂、连山民族小学饭堂、连山民族幼儿园饭堂。
采样单位:清远市清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清远市清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监测指标: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游离余氯、二氧化氯、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氨氮、砷、镉、铬(六价)、铅、汞、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三氯甲烷、亚氯酸盐、氯酸盐、铝、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检测结果:所检指标均达标
附件:1.2023年第一季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供水厂出厂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pdf
2.2023年第一季度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城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表.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