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肖岗酒坊(个体工商户)现场核查,符合发证条件,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 2月1日至2024年 2月6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或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沿江中路18号,联系电话:0763-8733297。
公示名单如下: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