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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季食品安全的风险预警提示

  进入4月,气温逐渐升高,湿度增大,野生植物悄悄萌发新芽,各种野菜竞相长出,各种致病微生物也快速繁殖。同时,食物容易腐败变质,食源性疾病进入易发、高发、突发期。为避免春季发生食物中毒,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提示。

  一、关于食用野菜的消费提示

  春夏之交,万物复苏,正是食用野菜的季节。野菜因具有独特的风味,吸引不少消费者去购买或到自行到野外采摘,尤其是在我们农村地区。为帮助消费者安全食用野菜,特做如下消费提示。

  (一)环境品种要注意,合理采摘保生态。采摘野菜一定要注意避开环境污染的区域,如化工厂、污水、公路、垃圾填埋场等附近区域,即使这些地方的野菜生长茂盛,也不要采摘食用。采摘野菜不要选择不熟悉、不认识的品种,避免因食用有毒野菜造成伤害。有些野菜是草本植物,采摘时不要连根拔起,野菜还能带根继续生长。也不要过度地采摘野菜,以保持野菜的可持续生长,避免造成生态环境破坏。

  (二)选购贮存有讲究,食用野菜巧处理。消费者如需购买野菜,应到正规菜市场或超市选购新鲜野菜,并保留购物凭证,不在路边摊或流动摊位购买。最好现买现吃,不要长时间存放,以免因储藏不当造成野菜变质。野菜的食用方式多样,可凉拌、炒食蒸煮、用作配菜做汤等。食用野菜时要去除腐烂部分,并充分清洗。部分野菜有微毒,需要经过煮、浸泡等处理,确保煮熟煮透后食用。

  (三)日常膳食讲平衡,特殊人群需注意。按照现代营养学的食物分类,野菜属于蔬菜类,含有黄酮类等多种植物化合物,只食用野菜难以满足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应注重食物多样化和膳食平衡。部分野菜中可能含有天然毒素。食用野菜重在尝鲜、品味,不要贪吃。老人、婴幼儿、孕产妇、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等人群尽量不吃或少吃。食用野菜后如有不适,应及时催吐并携带剩余野菜和呕吐物到医院就诊。

  二、关于春季“高风险”食品提示

  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也悄然苏醒,食品安全尤其重要性,为预防“病从口入”,这些春季“高风险”食品要注意:

  1.发霉甘蔗

  民谚说得好:“清明蔗毒过蛇”。正常甘蔗的横切面是白色、无味的。受到真菌污染而发霉变质后甘蔗质地较软,外皮无光泽,颜色较深,有酸霉等异味,且截面呈浅黄色、浅褐色至深褐色,甚至出现霉点。霉变甘蔗含有神经毒素,损伤人体中枢神经系统,食用后2—8小时即发病,严重者出现昏迷、呼吸衰竭、死亡,其死亡率和出现后遗症的概率达到50%。霉变甘蔗中毒的发病高峰期为每年年初。

  2.四季豆(芸豆)

四季豆俗称刀豆、芸豆。生的四季豆中含皂甙和血球凝集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两种有毒物质。若加热不彻底,毒素留存极易导致食物中毒。一般吃后0.5-5小时便会发病,先是胃部不适,继而恶心、呕吐、腹痛;部分患者还会出现头晕、头痛和发热等症状。

  3.发芽马铃薯

  马铃薯又称土豆、山药蛋、洋山芋,是我国家庭常用的蔬菜,很多家里都会储存一些,随吃随做。时间稍长,土豆表面会长出绿芽。马铃薯营养丰富,但内含有龙葵碱,但未成熟马铃薯和发芽马铃薯含龙葵碱较高,进食后极易中毒。食用0.2克-0.4克即可引起中毒,10分钟或数小时之内即可发病,患者首先感到咽喉部瘙痒、烧灼,上腹部烧灼、发热或疼痛,并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到了春季生芽的马铃薯较多,对发芽多、皮肉变色的马铃薯不可食用。

  4.鲜黄花菜

  鲜黄花菜里含有秋水仙碱,本身无毒,但进入人体后,被氧化成氧化二秋水仙碱就有毒了。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渴等症状,严重者可有血便、血尿或无尿。据专家介绍,秋水仙碱是水溶性的,食用鲜黄花菜前一定要先经过处理,去除秋水仙碱。食用鲜黄花菜,每次不宜多吃,最好不超过50克。食后一旦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尽快到医院就诊,同时也可先自行采用简易方法进行催吐,以减少有毒物质吸收,但不要自行乱服药物,以免加重病情。

  5.鲜木耳

  春季是木耳疯长的季节,有人认为,刚采摘的木耳鲜嫩可口,但专家提醒大家还是不要立刻就食用,因为新鲜木耳含有一种卟啉类光感物质,人食用后,会随血液循环分布到人体表皮细胞中,受太阳照射后,会引发日光性皮炎。这种有毒光感物质还易被咽喉粘膜吸收,导致咽喉水肿。

此外,日常生活中浸泡干木耳时,也需要注意避免隔夜或温度过高,以免导致木耳变质,食用后容易发生胃肠道不良反应,甚至引起食物中毒。

  三、关于误食醇基燃料的提示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如甲醇、乙醇、丁醇等)为主体配制的燃料,通常以液体或者固体形式销售。醇基燃料的毒性主要来源于甲醇。甲醇中毒对人的神经系统和血管的毒害作用十分严重,特别是会对视神经造成危害。如果误食,往往会造成急性中毒。一般地,摄入甲醇5-15mL即可引起中毒,最低7-10mL可导致失明,30-70mL即有致死风险。

  消费者聚餐时饮酒,尤其是喝散装白酒又不明酒水来源的,如果发现有醉酒症状,并同时伴随畏光、视力下降等情况的,应高度警觉,立即使患者饮用足量温水、促进催吐并尽快送医。消费者要增强辨识意识,不要饮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更不能碰到有酒味的液体就当酒喝。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要做到:

  1.注意存放位置,醇基燃料不能与食品或酒放在一起,尽量选择消费者不会前往或不易看到的地方存放。

  2.注意及时收存,醇基燃料使用前和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避免放在餐桌或有食物的地方。

  3.张贴警示标语,经常使用醇基燃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存放和使用场所张贴醒目警示标语,提醒消费者不要误食。

  四、万一食物中毒了怎么办?

  1.立即呼叫救护车。

  2.马上催吐:

  可先让误食者服用大量温盐水,然后用手指(最好用布包着指头)刺激咽部,促使呕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孕妇慎用催吐;如果中毒者已经昏迷,不宜进行人为催吐,否则容易引起窒息。

  3.加盖毛毯保温。

  4.立刻送医院。一起食用过同样食物的人,无论是否发病,都需要立即到医院检查。

  5.保留食物样本。食用过的剩余食物,应留存检验,以便查明中毒原因。

  五、食品安全再提醒

  1.不买不食腐败变质、污秽不洁、含有害物质的食品。

  2.不买不食来历不明、标识不清、颜色过于鲜艳的食品。

  3.不光顾无证无照摊贩和卫生条件不佳的食品店。

  4.不吃野菜野果,生吃务必洗净,进食前后洗净双手。

  5.购买、食用前检查产品包装是否严密无损。

  6.不盲目相信广告宣传,谨慎购买“限定”“新潮”食品。

  7.剩饭剩菜2小时内放冰箱保存,不超3天,再次食用应彻底加热。

  8.生熟食品分开处理,不在室温条件解冻食品。

  9.购物先买常温食品后买冷藏食品。分开放置,外表有液体的要进行二次包裹。

  10.变质食品易有香气刺鼻、存在异味、滋味苦涩现象。出现感官异常立即停食。

  素材来源:《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8-2019年)》、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素材整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办公室制止餐饮浪费(GIF格式).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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