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年5月) | |||||||||
序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行为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罚款金额(元) | 没收金额(元)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笔纸恋昆湖路综合店 | 92441825MA55YETRXC | 山市监处字〔2022〕14号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笔纸恋昆湖路综合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标签标注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0 | 2.24 | 1.没收“找你妹”调味面制品36小包; 2.没收违法所得2.24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5.20 |
2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鑫铖联兴购销部 | 92441825MA4XT9UD4W | 山市监永处罚〔2022〕1号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鑫铖联兴购销部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2 食品名称 4.1.2.1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0 | 245.54 | 一、没收违法食品“丑老板”方便食品50袋;“屁屁Q糖”13只。二、没收违法所得245.54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5.16 |
3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恒兴祥商店 | 92441825MA4XDFXP0W | 山市监永处罚〔2022〕2号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恒兴祥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要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2 食品名称 4.1.2.1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 0 | 6.75 | 一、没收违法食品“丑老板”方便食品5袋。二、没收违法所得6.75元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5.17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食品药品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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