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pdf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