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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发证公示(2020-3号)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我局拟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清连醇酒厂等个体工商户核发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予以发证前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有异议的,可以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公 示 期:2020年08月20日至08月26日

  联系电话:0763-8733297

  联系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城中路22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

  邮政编号:513200  

  名单看附件

  关于申请《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个体户情况的公示8.20.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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