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合格,我局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球胜商店等34家经营单位核发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现予以公示。 附件:二○一六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单位名单.xls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