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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县政府决定成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审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统筹推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县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协调自然资源工作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以及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各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经济发展促进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气象局。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作为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职务变动调整,由新任职同志接替履职。

 

附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附件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董雪峰  副县长

副  组  长:杨建业  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  钊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谢善斌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聂国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蓝明建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梁光伟  吉田镇党委委员

罗  雷  永和镇副镇长

谢善兰  小三江镇党委委员

何  亮  太保镇副镇长

孔德超  福堂镇副镇长

蒋学新  禾洞镇副镇长

杨发福  上帅镇副镇长

梁联家  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副局长

植成育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孔祥院  县委农办常务副主任、县乡村振兴局常务副局长

周  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石雅琴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范贵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韦剑锋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王流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莫开培  县水利局副局长

陆荣军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唐  旭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大旭山管理处主任

温建文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房小钰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傅克锋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邓福兴  县气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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